{{ $t('FEZ001') }} 訓導組長
{{ $t('FEZ002') }} 訓導處|
衛生福利部與寶島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寶島
眼鏡公司)於本(111)年度賡續辦理「寶島眼鏡40周年
・送鏡偏鄉」公益合作計畫,提供全國1,294名列冊低收
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免費配鏡服務案,詳如說明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1年3月16日屏府社助字第11110023700號函辦
理。
二、寶島眼鏡公司秉持企業社會責任之理念,關心弱勢民眾視
力矯正需求,盼藉衛生福利部及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
協助提供免費配鏡服務,助其整體生活之改善。
三、受贈對象及名額:
(一)限列冊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(16至65歲),有視力矯
正需求(眼疾除外)並有意願到門市辦理驗配之民眾,
以居住於偏鄉地區或近偏鄉邊緣之區域者為優先。
(二)如縣(市)政府提報總數超過1,294位,由衛生福利部依各
縣市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人數比率調配名額。
(三)配鏡方式:獲贈者可持配鏡券至全國各寶島眼鏡公司門
市免費驗光並配鏡;獲贈者若已自費或透過其他管道取
得眼鏡,亦可至門市驗配作為備品。
四、配鏡券使用規範:
(一)限本人使用並以1次為限,禁止轉讓他人。
(二)獲贈者憑券至門市挑選指定款式鏡框及限定鏡片。
(三)使用期限自111年6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止(商品於111年
10月31日前取件,逾期不予保留)。
(四)請獲贈者妥存保管,遺失不補發。
(五)詳細使用須知記載於配鏡兌換券上,違反使用辦法恕無
法受理。
五、請貴校對符合受贈資格者,提報前請確認配鏡意願,以提
升驗配率並避免浪費資源,並於111年4月8日前回傳提報名
冊(如附件)至本府社會處承辦人柳孟蓉小姐電子郵件信
箱:a001772@oa.pthg.gov.tw,逾期不予受理;相關問題
請洽該處聯絡電話:08-7320415分機5339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3-25|
{{ $t('FEZ005') }} 1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