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訓導組長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全國高級中等以下
學校有關學生請假及相關防疫措施
說明:
一、本府110年5月24日屏府教學字第11019594800號函諒達。
二、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並審酌各地區及各家庭
面臨之情形殊異,爰全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如
有基於防疫目的,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請假者,請學校從
寬認定個案情形,予以准假,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
錄,亦不因此扣減其學業成績評量之成績。
三、另為加強落實生病不上課原則,學生上學前,遇有發燒、
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,主動告知學校,應
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,學校不會將其列入出缺席紀錄。惟
就醫後,倘學生依醫囑須請假數日休息,仍應依國民小學
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、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
量辦法及學校學生請假規定辦理後續事宜。
四、請提醒請假學生儘量待在家、不要外出,進行自我健康監
測,並妥為規劃在家學習之進度與內容,善用相關學習平
台,利用此期間落實自主學習。
五、請學生及教職員工務必持續落實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加強
環境消毒、落實自主健康監測體溫及維持教學場域之室內
通風等防疫工作,如人員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儘速就
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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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5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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